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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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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5年4月15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涉及的20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金融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数据安全等。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途径:

1电话举报:拨打12339;        

2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举报; 

3向当地公安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