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反洗钱法》共七章六十五条,比原法增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
反洗钱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本条是关于反洗钱工作方向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条款。2023 年 10 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以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确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八个坚持”。 2024 年 1 月 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建设金融强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阐述,指明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前进方向,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反洗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反洗钱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当前做好反洗钱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切实提高金融 监管有效性,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具备“六个强大”: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关键在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 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四是要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诚实守信,不逾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加强党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政治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历程中得出的一条根本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其作为开创党 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根本政治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 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保证。加强党中央对反洗钱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关键 在于反洗钱各项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这是我国反洗钱有效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反洗钱事业行稳致远、蓬勃发展的坚 强保证。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就反洗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完善新时代反洗钱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洗钱之路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反洗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 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反洗钱法律制度、工作机制、预防体系、 打击犯罪、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我国的反洗钱事业实现了从跟随国际标准 到部分领域领先的历史性转变,反洗钱工作实现了从“规则为本”向“风险 为本”的根本性转变,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洗钱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党的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刻把握反洗钱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预防和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秩序为目标,坚持服务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反洗钱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 支撑,以全面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坚 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洗钱发展之路,不断开创新时代反洗钱工作新局面。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对反洗钱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反洗钱工作方向、目标和举措要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断提升各项反洗钱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国家治理中的潜能。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 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 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洗钱要有战略眼光、全局视野, 要跳出反洗钱,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来谋划推进反洗钱工作,更好地融入 国家战略大局。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发挥反洗钱对推进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居 安思危、未雨绸缪,主动作为、靠前发力,积极应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 考验,定期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准确把握洗钱风险形势;深入研究反洗 钱发展重大问题,从国家层面对反洗钱进行顶层规划设计,结合国家洗钱风 险评估结论制定科学务实的国家反洗钱战略,规划和构建反洗钱新发展格局。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FATF《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建议》“建议 2 国家层 面的合作与协调”要求各国应根据已识别的风险,制定并定期审查国家反洗 钱、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政策,指定某一部门或者建立某种协调或类似机制,负责该政策的制定实施。各国应当确保政策制定部门、金融情报中心 (FIU)、执法部门、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建立有效机制,以便各部门之间在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行动方面实现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协调和 国内信息共享。这一机制应当包括相关主管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以确保反 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要求符合数据保护与隐私规定及其他类似条 款(例如数据安全和数据本地化)的要求。
反洗钱工作涉及立法、司法、执法、监管、外交等多个方面,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2003 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承担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 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工作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共有 23 个成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与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a。在各成员单位的支 持下,逐渐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反洗钱工 作机制。联席会议自设立以来,对监管、执法、国际合作等一系列反洗钱重 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协调和部署。同时,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在 地方层面普遍成立了反洗钱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各地反洗钱监管和打击洗钱 犯罪工作,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截至 2023 年底,先后召开了 10 次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反洗钱制度建设、风险评估、监管、执 法、国际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 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就我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 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探索建立以金融情报为纽带、以资金监测为手段、 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符合国家治理需要的“三反”监管体制机制,以反 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为依托,强化部门间“三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制 定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
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之重器,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 围广等特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反洗钱在防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要“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a。当今社会经济金融活动须臾离不开“钱”, 无论是违法犯罪活动,还是非法金融活动,都与资金密切相关,“钱”要么 是其目的,要么是其工具。当前的金融乱象能够生存、活动的基础是“钱”, 目标也是“钱”,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要围绕“追踪资金”的理念向纵深发展,通过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 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穿透监测异常资金流动、打击违法资金活动等 手段,发挥反洗钱在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事前预警、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踪 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条。 FATF《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建议》建议 1、建议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 8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