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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期货组合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12月10日